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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的观后感1000字

2022-10-27 05:39:17观后感访问手机版187

篇一:阿甘正传的观后感1000字

看完《阿甘正传》已经很久了,可这部电影的情节时常在我的脑海里回想,想起阿甘的这人,他一生的传奇,电影开始是一片白色的羽毛,经过高楼、树、汽车,就像一个人的人生降落“我不懂我们是否有着各自的命运,还是只是随风飘荡”。

阿甘的一生的传奇,和他母亲一丁点都分不开,他始终母爱伴随,并不离不弃,原本阿甘只有75的智商,他母亲坚持让他上正常人的学校,并且告诉他“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并没什么不同,一点也没有。”

从刚刚上校车起就有人开始欺负他,也只有珍妮愿意让出一个座位给他,也就这样,在受人欺负时,有个人出来愿意给你一个温暖,真正的是以身相许不足为过,在学校里有坏学生欺负他,珍妮告诉他快跑,他飞快的开始跑,跑啊跑啊,他跑出了田径场,跑成了橄榄队手,并且顺利的毕业。大学毕业有人过来告诉她参军,他没有常人的杂念在军队里这让他如鱼得水,又凭借双腿跑过了炮火纷飞的泥潭,养伤期间学会打,专心致志,于是打乒乓球打到了外交的战场,退役后,珍妮有一次找到他后又离家出走了,因为寻找珍妮他跑了一个小镇,没有找到,他有点失落了,他觉得既然能跑一个镇那么他就能还跑一个镇,然后就跑到一片海,他觉得既然能跑到一片海还那么就还能再跑一子海,于是他跑遍了全美国。

也真正的只有阿甘这样的人才会有这纯粹的思想,才有他这一的传奇经历,阿甘看起来总是莽莽撞撞,傻里傻气,说起话来也是痴痴呆呆,但是他忠诚,勇敢,重情重义,他没有多余的智慧、精力去想那些那件事是怎样的,应该怎样,他只是做起来就专心致志,也并没有想要把做好还是做不好,只是就去做了,他唯一的好友在战争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就像好友生前说的那样,要捕好多好多的虾,别人都觉得是做不到的事情,他去买船的时候卖船那人还问,你是傻子吗?他回答,傻子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阿甘凭着自己的执着做到了,还因此赚了大钱,办起了企业。可是阿甘却并不想享受这么多的财富,他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鲍布的母亲不相信,并且问他,你是傻子吗?他的回答一样的还是“傻子才不会做这些事情呢。”

和他比起来珍妮是一个聪明的人,她注重享受她的精神生活,离学校,到酒吧,在到陌路上遇到陌生人。渐渐的她也没有觉得快乐,而是越来越迷失自己,以致得了不治之症。的最后才和阿甘及他们的孩子生活在一起,对于她来说幸福来得太晚,但这也是她自己的抉择,和很多人一样,她在苦苦追寻幸福,但是幸福就在他眼前,他不要,还在远山涉水的寻找,到最后才暮然,原来幸福还在原地。苦了自己也苦了别人。

我希望和阿甘一样心无杂念,专心致志,懂得知足,重情重义,傻里傻气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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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阿甘正传的观后感1000字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脱光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妓女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篇三:阿甘正传的观后感1000字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其行走。于是,每每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不久,他参加了战争。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可爱的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绝对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巴布,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仅仅是由于巴布的一句话)……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每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